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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股票配资公司 燕麦科技: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摘要
发布日期:2024-11-27 12:35 点击次数:88(原标题: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上海股票配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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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1年 8月 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 2021年 8月 3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 2021年 8月 3日至 2021年 8月 1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 - 2021年 8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1年 8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2年 9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2年 9月 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2023年 10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4年 10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 8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 8月 24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2年 8月 24日至 2022年 9月 2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 2022年 9月 8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2022年 9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023年 8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024年 10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 作废处理部分 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 鉴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公司对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58.29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作废处理部分 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鉴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公司对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20万股进行作废处理。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相关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海股票配资公司,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